△各州選舉人票
根據美國憲法,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團制度(英語:Electoral College)。
選舉人團制度規定,美國總統由各州議會選出的選舉人團選舉產生,而不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候選人獲得全國50個州和華盛頓特區總共538張選舉人票的一半以上(270張以上)即可當選。
美國憲法還規定,如果所有候選人都未能獲得半數以上的選舉人票,則由國會眾議院從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選人中選出總統。1824年,約翰·昆西·亞當斯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最後由眾議院投票表決后被指定為總統的。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全國選民投票是在選舉年11月份的第一個星期一后的第一個星期二舉行。所有美國選民都到指定地點進行投票,在兩個總統候選人之間作出選擇(在同一張選票上選出各州的總統「選舉人」),一州為一個選舉人團單位,除了緬因和內布拉斯加兩個州是按普選票得票比例分配選舉人票外,其餘48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均實行「勝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選舉人票全部給予在該州獲得相對多數普選票的總統候選人。這更減小了個人選票影響全局的可能。
全國選民投票日也叫總統大選日。由於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團制度,因此總統大選日實際上是選舉代表選民的「選舉人」。
真正的總統選舉是在12月第二個星期三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一舉行(如:2008年是12月15日)。屆時,各州和哥倫比亞特區被推選出的「選舉人」將前往各州的首府進行投票。獲270張選票以上的候選人將當選總統,並於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職。
▽下圖為2016年的例子。
總選票制(General ticket system;Unified ticket system)
美國總統大選時,選民直接投票選舉總統,然後在選舉人票制度的基礎上進行計票。計票採取「勝者獨得」的原則,各州選舉人票之和,即為該候選人最終獲得的總選舉人票。總選舉人票超過半數,即270張,即當選為美國總統。
一個典型的選舉程序如下(內布拉斯加和緬因兩州稍有不同):
各黨派推出自己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在各州註冊;
各黨派在各州推出自己的選舉人,通常都會選擇那些長期為本黨服務的忠誠黨員;
在選舉日進行普選,確定各州獲勝者;
在各州獲勝者所屬黨派推出的選舉人成為該州選舉人;
各州選舉人在各州首府集會投票選舉總統和副總統。
各州通常都會要求選舉人宣誓保證將票投給他所屬黨派推出的候選人(也就是在本州普選中獲勝的候選人),絕大多數選舉人也會這樣做。在少數情況下,選舉人因為個人感情或者粗心等原因沒有這樣做,就成為失信選舉人。
美國選舉團制度的特別之處還在於,除了緬因和內布拉斯加兩個州外,其餘48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均實行「勝者全得」制度(the winner-takes-all System),即把本州的選舉人票全部給予在該州獲得相對多數普選票的總統候選人。其實這種「勝者全得」制度並非一開始就確立了,它的形成源於1800年美國總統選舉。這次選舉中,政黨登上了美國政治舞台的中心。
「勝者全得」制度實際上是以各州選舉的相對多數制為基礎的。由於政黨組織競選和各州普選選舉團,這樣即使民眾在開始投票的時候比較分散,但只需一黨獲得相對多數就可贏得本州的全部選舉人票,因此大選舉團在各州首府正式選舉總統時,獲勝的總統候選人支持率一般都能超過半數,這也有效解決了總統選舉時的票數分布分散的問題。在歷屆總統競選中,人口較多的州由於眾議員較多,選舉人票也就較多,就成為候選人競爭非常激烈的地區;同樣,由於「勝者全得」的制度,小州至少也有三張選舉人票,總統候選人也不敢忽視。大選舉團的設置使得當選總統所得到的支持在地域上的分布比較平衡,用來彌補由於人口密度和分布的不均衡而造成的地域上的不平衡,這一點在客觀上對於幅員遼闊、各方面差距很大的聯邦制國家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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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的美國總統大選果真是轟動全世界,連父上都在問,為什麼希拉蕊的普選票數比川普多,卻是川普當選總統,原因自然是美國的「選舉人團」制度所造成的,身為世界公民,對於世界大國的事也要多少了解一下,所以,早就去查了資料,才能具體告知,嗯,果真優秀啊,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