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求子方法千百種,代理孕母行不行?!

印度『NILAM』

印度從5年前開始,代理孕母就合法了。不過,幾乎都是南部較貧困的地方才會有,一胎是台幣30-60萬,因為貧窮,所以,靠做代理孕母來賺錢,有的人子宮可以用到10-20年,好好使用的話,也許一輩子就不愁吃穿了。

目前有200個已成功生產,500個還在懷孕中。不過,也有很多人因為想賺錢,沒有讓子宮有休息的時間,所以,把身體都搞壞了。

英國『SANDRA』

英國也是合法的,不過,要簽立合約,內容不能出現錢相關字樣,可以去找代理孕母,但不可以付錢,但是,可以註明相關事項,比如雇主得負擔孕母一年的房租費,因為無法上班,也要付生活費,林林總總加起來,也許需要台幣300萬,可是,這300萬不能出現在合約內。

英國法律規定,若取出丈夫的精子及妻子的卵子,然後再植進孕母的體內,小孩出生後,孕母是法定的母親,得等兩個禮拜以後,再由法院開立證明,由提供精卵的夫妻來領養這個小孩。

但會發生一種情況,孕母懷胎十月,她已經對小孩有感情了,她是可以不必把小孩給委託的夫妻,而因為合約沒有寫到任何錢,所以,也不能向孕母索討。那怎麼處理呢?丈夫可以要求驗DNA,就變成雙方各照顧一個禮拜。

英國有個案例,有個女人已經結婚生了2個小孩,後來就當起代理孕母,到目前為止已代理生育了9個小孩,可是,在懷第6個時出了一個意外,委託的夫妻把生下來的小孩帶走了,過了六個月,那對夫妻越看越奇怪,因為小孩長得完全不像夫妻倆,後來就去驗DNA,原來是孕母植入受精卵後,當天回家就跟她老公炒飯,小孩是孕母跟她老公的,但是,孕母反駁又沒有人告訴她不能跟老公炒飯,結果就走上法院,委託的夫妻因為年紀也大了,也不想再找別的孕母,而孕母也說不要那個孩子,所以,還是由委託的夫妻領養了小孩。

韓國『ZUZU』

韓國也是合法的,情況跟英國一模一樣,也是不能有錢的問題。去年在韓國,第一次捉到違法的,有個仲介,在一棟大樓內,旗下有29個代理孕母,因為有兩個代理孕母的戶頭內有金錢往來紀錄,所以,被關了十個月。而且,韓國代理孕母的行業,價錢也是分得很清楚,只要提供子宮,就是4500萬韓幣(台幣120萬),若還提供卵子,就再加價,而這個加價,則看孕母的條件到哪個層次,長相、身高、皮膚、學歷、年紀,林林總總都要算。

在2008年,有一對夫妻結婚20年了,但一直沒有孩子,就兩人協議離婚,老公就去找了越南新娘結婚,不到三個月,那個越南新娘也懷孕了,小孩出生後,老公就把小孩子偷偷抱到前妻家,那個越南新娘一直哭著找小孩,老公就說沒關係,再生一個就好了,所以,那個越南新娘很快又懷孕了,生了一個兒子,老公又是把小孩偷偷抱給前妻,然後,他就跟越南新娘要求要離婚。因為在韓國找代理孕母很貴,所以,那對夫妻只是用假離婚來找一個代理孕母。

韓國的精子銀行大概有320個,捐精者可以領到3000塊台幣的車馬費,所以,很多人就不願意去,年輕人利用這種心理,有了新興的打工方式,「代理夫」,只要在網站上搜尋,就會看到很多年輕人自願捐精,但要求是自然的方式,而且,他們有分A、B、C、D四個等級,A級的學歷就得是韓國最好的三間大學、身高超過180公分、不能抽煙、不能喝酒、不能禿頭。D級則是身高170以下,抽煙、喝酒都沒有關係,可是,一樣不能禿頭。A級是台幣30萬,D級則是3萬塊。

有一對夫妻也是一直沒有小孩,老婆就在外面偷偷找代理夫,也成功受孕,全家人都很高興,有一天,老公的妹妹帶了男朋友回家,沒想到妹妹的男朋友就是老婆的代理夫,當下,老婆及代理夫都嚇一跳,不過,最後妹妹也和代理夫結婚了。只是,有天夫妻倆搬家了,老公就在抽屜裡看到一份文件,上面寫著「親權放棄保證書」,有寫〝我是代理夫,我不要這個小孩…〞還有雙方的名字,老公才知自己的妹夫竟是老婆的代理夫。

泰國『小惠』

我們也是一樣不能說到金額多少,找代理孕母就跟相親一樣,介紹人會拿照片給雇主挑選,價錢可以到100多萬。我有個親戚,生了三個女兒,沒有兒子,她婆婆就想去找個代理孕母,雙方都談好,後來孕母也懷孕,但後來才知道原來不是因為手術成功,而是男方一看見那個代理孕母就很喜歡,後來還跟她發生關係。他家人就說了,生兒子150萬,若生女兒50萬,小孩得孕母自己養,最後,生下來是兒子,男方的媽媽及妻子都好高興,還請了100桌的滿月酒。等到發現事實後,就告到村長那裡去,後來,小孩還是由生母扶養,而男方則照顧兩邊的家庭。

中國瀋陽『小萍』

在大陸,代理孕母是不合法的,不過,也算半公開的狀態,就遊走在法律邊緣,隨便上網找,都能找到代孕公司、代孕仲介,還連鎖經營。若單純出租子宮,價錢是12萬人民幣,借子宮也借卵子,大概15萬人民幣,有些在取卵子的過程上,是直接上床炒飯的,他們的說法是,若取出來成功率較低,也會影響小孩子健康,所以,就直接上了。

還有一種是包成功的,要75-100萬,有個富商,跟老婆結婚多年,也都沒懷孕,富商要求他老婆去做試管,但又怕不成功,所以,就同時又找了兩個孕母,然後,各放3個受精卵在兩個孕母子宮內,他老婆則有兩個受精卵,沒想到,8個受精卵都成功了。所以,富商就幫每個小孩都找一個專職褓姆,再加上煮飯的,打掃的,請了11個人,每次推出來散步,非常壯觀。

中國人認為「一滴精、十滴血」,所以,不會有人想去捐精,捐精者必須戒煙、戒酒,禁慾五到七天,很少人會去捐,就出現了「動員捐精者」,自己不想捐沒關係,可以動員別人,只要動員一個名額就賺50塊錢,若是捐贈者檢查合格,動員者還可以再拿到200塊。

不孕的夫妻要到精子銀行去排隊,通常得等很久,所以,又出現了「自助式取精」,就是談好價錢,然後自己想辦法取精,有對夫妻跟捐精者已談好,要到飯店見面,可是,那對夫妻卻沒帶任何裝精子的容器,後來,丈夫藉故出去了,妻子跟捐精者說,他們夫妻想用自然受精法,成功率比較高,捐精者當然很高興,又有錢拿,又可以炒飯。

日本『ASAMI』

因為日本針對代理孕母要不要合法還在研議中,所以,不管是偷偷做,或公開做,都不會罰。

有個案例,有個媽媽因為女兒一歲時就子宮腫瘤,因此,就把女兒的子宮拿掉,等到女兒長大結婚之後,52歲的媽媽就自願當女兒的代理孕母,依照法律,她既是小孩的阿嬤,也是小孩的媽媽,女兒則變成姊姊,過了一年,才由女兒收養小孩。

德國『阿福』

我們那邊是不合法的,不過,有種情況,若夫妻無法生育,就去找了代理孕母,但因為德國的醫生不能做這種手術,因為一旦做了,交易雙方不會有事,但醫生會被關三年,所以,就只能由丈夫和孕母炒飯,若孕母生下小孩,不願將小孩交給對方,該對夫妻也不能抗議,而且孕母還可以要求男方要每個月付小孩的撫養費。

所以,德國人會到隔壁合法的國家去找孕母。

德國捐精的年齡應該是20-40歲,當然也必須留下完整資料,因為小孩子若滿18歲,想知道他的父親是誰,可以去查,但不能去告,也不能要求撫養費。

法國『楊法明』

我們跟德國差不多,若是用代理孕母的方式被抓到,雙方都會被關三年,還要罰176萬台幣,若是醫師被抓,就關一年,罰59萬。所以,若要生小孩,就會到比利時或英國等合法的國家。

法國的捐精的資格是要當過爸爸,身體健康,而且得取得老婆的同意,而接受精子者只能是無法生育的夫妻,若是同性戀者要透過這個方法生子者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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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林神祐』

因為卵子及精子有其活動跟生命期,卵子48小時,精子72小時,所以,會有重疊的時間點,因此,植入受精卵後,要禁止炒飯7天以上。

台灣的不孕夫妻大概佔25%到30%左右,應該是壓力所造成,另外,要生小孩不容易,首先要有健全的排卵機制,子宮也要很健康,子宮內膜的厚度還要剛剛好,著床的時間也要剛剛好,精子跟卵子一定要在輸卵管外的三分之一的地方結合才行。

現在經過人工協助,生殖的技術已經非常發達了,不要走到孕母那一段,找代理孕母有一個很重要的心理因素,台灣的法律規定,從誰的身體出來就是誰的孩子。

另外,講到捐贈精子,必須是20-50歲才能捐,而且要經過身體的評估,比如檢測有無三高,生活型態如何?有無遺傳病?最後,還有一項心理評估,並不是想捐就可以捐。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必須列冊管理,衛生主管機關要登錄,不能讓同一個人在超過一個地方捐精,以防將來會發生亂倫的現象。

若有捐贈者,必須將他的身份證號碼及名字報給主管機關,再由主管機關去查,這個人有沒有在其他地方捐過,要等查證結果出來,才能接受捐贈。捐精屬於無償,不能要求報酬。外國人要登記護照號碼,只要符合條件也能捐贈。

取卵過程很辛苦,首先要打排卵針,要怎麼取呢?就是從產道,拿一根粗的針頭,在超音波的監視之下,從下面進去,穿過陰道壁,進到腹腔,找到卵泡,把它刺破,同時倒吸回來,戳破就是製造內出血,還得再觀察12個鐘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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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不孕夫妻真是辛苦啊!記得以前的花系列都有演過,一齣是大家都熟悉的角色「顧小春」,女主角是涂善妮,因為要找代理孕母,而出了一大堆問題,老公還差點變別人的。另外一齣,也不記得是什麼花了?只記得女主角是蕭薔,在結婚生子之後,才知她和老公是同父異母的兄妹,因為她母親就是去精子銀行才能生下她,看來,花系列還真是社會的先驅。

不過,CAROL一直覺得很奇怪,若是將丈夫的精子及太太的卵子結合成受精卵再植入代理孕母的體內,小孩是有兩人的基因沒錯。但若是借卵子或是借精子,如同中國早期的「借腹生子」,那這樣的基因就不會是夫妻兩人所有,那另外一方怎麼會同意,實在無法理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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