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7日

立法院17日表決同婚專法草案,藍綠黨團都祭出甲級動員,經過1小時廣泛討論,正式進入表決大戰。針對最具爭議的名稱定義,民進黨團針對政院版提出微調版,今表決攸關同志可「結婚登記」的關鍵第4條時,民進黨立委僅林岱樺投下反對票,另有12名綠委技術性缺席投票,最後以贊成66票、反對27票通過,換言之,同志確定可在524後登記結婚。
 

同婚法案第2條、第4條攸關同志伴侶關係定義,原本挺同、反同方對於婚姻是否入法僵持不下,民進黨團為化解爭議,昨針對政院版進行微調,提出再修正動議,將原第2條「同性婚姻」刪除,於第4條加上「結婚登記」,內容不變,但因文字調整,獲得較多黨內立委支持。
 

今表決第2條條文時,出席97人、贊成75人、反對22人、棄權0人,順利通過「相同性別之兩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性結合關係。」除了民進黨、時代力量立委支持,國民黨青壯派立委包括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陳宜民、林為洲、林奕華、許毓仁、許淑華等8人均投出贊成票。

隨後表決最關鍵的第4條,修正版本為「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現場出席93人、贊成66人、反對27人,棄權0票,不僅多數民進黨立委、時力5名立委全數支持,國民黨包括柯志恩、李彥秀、蔣萬安、陳宜民、許淑華、許毓仁、林奕華等7名立委,不畏黨團要求「一致投票」規定,均投出贊成票,最後以壓倒性票數過關。

至於反對票以國民黨多數立委、親民黨團為主,值得關注的是,由於有「結婚登記」四字入法,民進黨不少區域立委仍難擋選區壓力,除林岱樺明確投出反對票,另有12名綠委包括黃國書、江永昌、趙天麟、劉櫂豪、許智傑,陳亭妃、葉宜津、陳瑩、洪宗熠、楊曜、何欣純、蔡適應等人,均技術性缺席投票。

**********

台灣真是時代的先驅,讓中華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贊成同婚的國家,該說,可喜可賀嗎?在人權上,確實是領先很多先進國家一大步,但是,看在保守派的眼裡,小英真是拿政治生涯在賭,同婚專法一通過,本就人氣墊底了,這下子,真的要成為只做一任的總統了。

不過,還是要恭喜「同志」,有專法保護,相愛的人,就可以相互扶持到老了,只是,「同志」給大眾的印象很差,讓人覺得,「同志」很「亂」,尤其是男同志,不過,並非全都是如此,若是因為幾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那就不知要怪誰了。

現在,最高興的是國民黨了,因為,明年的總統大選,勝券在握了,聽說,只要國民黨的參選人一選上,就要廢除同婚專法了,如此一來,花那麼多錢,搞那麼多活動,到時不就附諸流水了。

另外,好多民進黨立委,都技術性缺席投票,不反對,也不贊成,全都是為了選票考量,這些缺席的立委,好像都是中南部選區的,唉,中南部的老人怕斷子絕孫啊,怎麼可能看著同婚專法通過呢?誰支持,就反誰,所以,兩難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aro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